建筑施工企业涉诉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常见法律纠纷)
施工合同中常见八大纠纷和解决方式
一)有约定的: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二)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陷阱一:混淆材料笼统报价掉坑指数:★★★装修材料的分类很细,而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利用不可能将每一类装修材料细分到最终型号、规格的特点,故意笼而统之进行报价,以便在施工过程中偷梁换柱。实况分析:许多业主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明确要求涂料用某某品牌漆。
合同中只要是空白或有选项的地方,就一定要填写,不能有意或无意的漏项,以免发生该类问题时因无约定可依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合同约定要清晰。合同工程地点一定要填写准确,不要写简称;特别是对装修材料的约定,一定要写清品牌、名称、型号、规格、环保等级、产地、单价及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等。
猫腻材料采购以次充好在包工包料的装修中,个别施工队在采购材料时做手脚,有些以低劣的商品冒充名牌产品,以低价次品充当正品等等。
陷阱一:混淆材料笼统报价签约时将某一材料笼统报价计算,施工时更换单项材料。案例:林先生装修一套住宅,与家装公司签订协议时注明墙面油漆用每桶520元漆和每桶420元底漆组成,但该家装公司签协议时不向房主说明而算在一起报价,而在实际施工中却用单价为120元左右的面漆作底漆。
如何查询建筑工程诉讼主体
1、建筑工程诉讼主体的确定:个体建筑队涉诉,以个体建筑队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内部部门涉诉,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分支机构涉诉,以分支机构为诉讼主体,酌情追加建设单位为共同诉讼人;以他人名义进行建筑承包涉诉,以借用人和出借人为共同诉讼人;共同联合承包涉诉,以共同承包人为共同诉讼人。
2、建筑工程合同的诉讼主体一般是为承包方和发包方;一般承包方的主体是必须具有法律的资格,同样也必须要完全的民事能力;以及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而发包方包括有法人单位、公民、个体工商户和其它组织等等。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通常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
3、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以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如该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则应追加该建筑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4、工程项目经理部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应以设立该项目经理部的法人为诉讼主体。
5、第二,起诉时双方没有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此时纠纷出现在招投标阶段,那么应按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则进行处理,即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6、建筑分包合同纠纷中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合同 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通常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 民事诉讼法 》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确定该类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身份。
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1、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2、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处理方式包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为了筹措资金,经常会向银行贷款。作为条件,银行会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担保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费不超过7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分段比例计算后累加收费。
3、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4、律师解属于。建筑工程合同法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
5、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包括和解或调解;工程承包纠纷的仲裁;提起诉讼等。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
6、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调解。
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向哪个部门举报
1、法律分析: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可向建设地点所在省区的建设部举报投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中标工程转包的,如果经发包单位同意的,转包不违法;而违法分包的责任是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资质证书。
2、法律主观:工程违法转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我国法律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向建设地点所在省区的建设部举报。处罚方式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 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向建设地点所在省区的建设部举报。
4、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5、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中,有详细规定非法转包分包认定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责任承担问题?
1、【答案】:C 本题考查法理学。A项正确,法律责任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责任主体依其所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就不会有法律责任,没有法律责任,就不能实施法律制裁。
2、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需要由违约方来进行承担,如果是单位违反了合同的条款,就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违反了合同的条款,就需要在法定的条款中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需要由谁来承担?劳动全同违约责任就会由违约的一方来进行承担;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3、保证存续的基础是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而一旦发生债务人变动时,保证人一般不再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另外如果贷款合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发生变更,保证人也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如何做好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二是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主要活动条件有施工操作者、材料、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和施工环境。只有将它们有效地控制起来,使它们处于被控状态,才能保证每道工序质量正常、稳定。三是及时检查工序活动效果。
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重要部分。2 提高认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管理:要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必须思想领先,即首先要提高管理意识。
在工作方式、深度上要求做到“严”(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检查把关)、“准”(处理问题要果断、准确,要以数据为说话依据)、“细”(工作中细心,处理事情要细致)、“实”(做一件事要实实在在,亲自去做,去检查,遇到质量问题要做实质性处理,不能找理由推脱)。
笔者根据工作中的一些实践,谈一下如何做好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准备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文件,是对施工全过程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发布时间: 2024-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