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_bg3

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公司各分公司、办事处和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组织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给施工现场深入排查各类隐患。

2、强化安全防范,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制定了项目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3、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河北:施工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工整改

1、施工企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组下发《行政处罚建议书》或《核查处理建议书》,由工程所在地市级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施工现场整改完毕,经当地市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将复查情况上报河北省住建厅。

2、施工过程中监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该单位没有执行。为什没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其中监理最为要紧的,能进行自我保护的,手续恰缺失了呢?“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根据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当单位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如果一时难以解决,应实施有效的防范和监控措施,以确保安全。

4、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危险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通知中明确,建筑施工过程中,如果存在下列7类情形,将判定该项目存在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

5、从检查情况看,建筑各方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管理薄弱,甚至违法违规的现象。有的建设单位压工期、压造价;有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投入不足,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6、建筑施工工地停工通知书 监督备案号:编号 江苏省科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泰州艾德铝制品有限公司所施工的厂房、办公室工程,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 - 缺少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安全监督备案、质量监督备案、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住建部发新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该判断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照本标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近日,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标准》)已正式发布。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针对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年2月25日,住建部发布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3月10日,征求意见结束,新资质标准至今仍未正式落地。

倒塌单元正是之前检测评估中的危险点 【正文】记者调查得知,小区住户们五六年以来,曾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这栋楼的安全隐患,奉化市锦屏街道13年12月26号,委托浙江建院建设检测有限公司对居敬小区29幢房屋结构的施工质量、结构安全性进行检测评估。1月17日浙江建院最终出具了质量检测评估报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局部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而当事人(作为单独一户)提出的鉴定内容就可能不符合规范要求,但是不能据此说整个工程不合格。从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角度,可以判定某项问题不符合标准要求。 分清鉴定机构和法院责任,不可混淆二者的权限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机构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其法律地位决定了没有任何审判的权利。

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有哪些

1、施工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设备隐患 施工现场的设备,如工程机械、电器设备以及各类施工工具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这些隐患主要体现在设备操作不当或不规范的维护上,如设备老化、故障未及时修复等,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此外,部分设备的操作需要专业人员来执行,非专业人员操作也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2、工地安全隐患有: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事故等。高空坠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工人需要从高处作业时,如果防护措施不到位或失效,容易造成高空坠落事故。这种事故可能导致工人严重受伤甚至死亡。应当重视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和维护,同时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物体打击。

3、施工现场存在多种施工隐患和安全隐患,具体如下: 安全意识不足:部分施工人员对安全不够重视,未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临时用电问题: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混乱,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的情况,这可能导致电气火灾或触电事故。

4、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关于防火、禁止乱搭接电线、戴安全帽,脚手架搭设,安全带等相应的施工安全问题。安全管理 主要是关于防火、禁止乱搭接电线、戴安全帽、脚手架搭设、安全带使用等相应的施工安全问题,需设立专门的安全小组日日抓,天天讲,多培训学习,防患于未然。

5、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不到位。临时用电管理混乱,现场用电私拉乱接。氧气乙炔瓶使用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或施工中有火种、火源,且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但未及时做好安全防护和隔离措施。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

6、施工现场的管理十分混乱,且布置很不科学 施工要想达到文明施工的标准,就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的设计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合理的布置,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减少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安全管理欠缺引发安全隐患。很多建筑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往往都是因为企业缺乏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制度并不完善,又或者制度成为空谈,并不会严格执行和遵守。而任何一家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完备的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就像航船失去航海方向。员工素质欠缺引发安全隐患。

施工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场所一般多发生于露天环境,环境复杂、高空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高危险因素多。自然环境的影响也是安全事故发生产生极为不利的因素,高温、大风、严寒、降雨等恶劣自然气候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高处坠落事故事故原因:施工人员患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施工人员不注意自我保护,坐在防护栏上休息,在脚手架上睡觉。气候原因造成的事故,如突遇大风、暴雨,夏季高温中暑晕倒坠落,冬季、雨季、霜冻打滑摔倒坠落。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违反规程,操作锗误等。

自我保护能力差,问题非常突出。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建设单位往往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在工程造价中不计提安全施工设施费,施工单位委屈求全,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只有能省则省,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标准明确,企业不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危大工程施工方案不论证等情形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第一条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中涉及到的其他符合重大事故隐患的。严重违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技术标准规范的。

同时,使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其他严重违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标准,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照本标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情形作出详细说明,包括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等方面。


发布时间: 2024-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