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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招投标(建筑行业招投标)

 

施工企业招投标需要哪些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投标人需要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如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这些资质反映了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施工能力,是参与工程投标的基本条件。 人员资质:投标人应拥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团队。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对于招投标代理公司,需要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相关当事人的权益。适用于境内所有此类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其的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工程单个合同金额达到200万人民币或项目总投资超过3000万人民币时,必须进行招标。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3、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4、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5、《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分包项目除暂估价外,可直接发包。

沈阳市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筑市场交易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市发改委起草形成了《沈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8个部分46条,主要明确了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5个方面的权利和责任。侧重于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相当于正面清单。

4、法律分析: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建设、水利、交通、教育、国土资源、信息产业等部门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5、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基本概况: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11号)的精神,经省编办同意,辽宁省招标投标协调管理办公室于2005年3月正式挂牌。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法规弹性空间导致执行不一 - 目前施行的《招投标法》、《建筑法》及相关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在某些条款上为业主或代理机构留下了操作空间。例如,《招投标法》中的某些规定在执行上更多依赖于当事者的道德自律,而非严格的法律约束。

2、评标匆忙,不利择优。各地现行的评标办法大致为:当天评标,当天抽选评委,当天完成评标工作。如此仓促,自然弊病甚多。合同多变,留下隐患。施工企业一经确定,本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签订与其主要内容相符合的建设施工合同,但有的变更造价,有的变更材质要求等,留下隐患。体制缺陷、方法弊端。

3、存在的问题现有法规体系存在弹性空间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依据的法规主要是《招投标法》、《建筑法》及有关部令和地方法规(以下简称“招投标法规”)。


发布时间: 2024-07-30